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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4-03-13来源:作者:字体[ 大 中 小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复议、诉讼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芦淞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子路668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8580663,电子邮箱lsqzfbgs@163.com)。
一、概述
2013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坚持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阳光政府的核心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呈现出了组织保障到位,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范围广泛,公开形式多样的良好局面,有力的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一)领导高度重视,构筑政务公开工作良好格局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乡镇)分别进一步完善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由区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区长、组织部长、政府办主任担任副组长,9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查与考核。区直各部门、乡镇、街道也相应调整了由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配备了专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同时,全区55个行政村、46个社区也全部实现村(居)务公开。从而形成了健全的机构网络,真正做到了机构常在、人员专职,工作长期抓、主动抓,政务公开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的良好局面。
(二)狠抓制度建设,优化政务公开工作长效环境
为了增强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区政务公开办先后公布了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制度,并于年初下发了《关于印发2013年株洲市芦淞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芦政办函〔2013〕5号),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确定了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规定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规范了信息审签和信息报送,提出了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此外,下发了《芦淞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芦政办发〔2013〕64号),明确了行政权力运行网上审批的具体要求。
(三)丰富形式载体,促进政务公开的平台升级
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在常规的公布政府信息、设置公开栏等基础上,我们坚持不断丰富、创新政务公开的新形式、新载体,大力拓展政务公开平台,使政务公开的形式更加丰富多样。一是升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上政务公开。截至目前,我区政府门户网站浏览量180万次,更新信息12800多条。二是升级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厅式政务公开和服务。全年为群众办理各项审批业务、提供各类公共服务13986件,即办件办结率达100%。三是升级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夯实政务公开阵地。建立11个乡镇(街道)政务(便民)服务中心,75个社区(村)便民服务代办点,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建成率达100%和74%,完善了便民服务中心的相关工作制度,按照服务事项集中办理的要求,将所有对口群众服务的项目调入中心窗口,并制作便民卡发放到群众手中。四是升级市、区长热线(信箱)办理机制,畅通政务公开渠道。办理市长热线(信箱)、区长热线投诉、求助、建议、咨询类案卷3394件,办结回复3392件,办结率99.9%,有效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区通过电台、报纸、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2万条,政府门户网站访问量为180万次。
政务公开内容繁多、牵涉面广、情况复杂。为充分发挥公开效应,打造透明政府、服务政府,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和既定方案,重点抓好四个公开:
(一)坚持主动公开。我区全面贯彻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及“自主公开和申请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相结合,通过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芦淞政务、电子显示屏、各部门办公地点宣传公示栏等渠道,对政府文件、公务员招考和人事信息、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及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进展情况进行公布并及时更新。同时要求学校、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在明显位置悬挂收费公示牌,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同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二)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年初市政务公开办下发的《2013年株洲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要求,突出对我区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主要包括行政审批情况、征地拆迁情况、财政资金信息、价格收费情况、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环保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住房保障情况、工程建设招投标情况等,我区都进行了全面公开。特别是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规划以及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都通过调研、座谈、公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面意见,举行并公布了关于市场整改日期等行政决策听证会3次。
(三)强化行政权力公开。为方便群众和接受监督,今年8月,由区政务公开办牵头组织区监察局、区信息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赴兄弟县区学习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先进经验,并于9月组织全区机关及辖区直属部门召开了芦淞区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及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培训会,就如何对行政权力运行信息进行梳理、编制、网上办理和公开发布进行了系统培训,对全区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一次全面再梳理,并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本次共确认合法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51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4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项、公共服务事项3项),取消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4项,编制行政职权目录43项,制作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51张。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5个,公布新增执法人员持证信息71条。与此同时,将电子监察系统与政府门户网进行对接完善,每项行政审批运行完成后在网上及时规范地公开业务办理流程与结果,接受全过程的电子监察和人民监督。
(四)重视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了工作规程,明确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协助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做好答复工作,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回复质量。本年度共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3例。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
本年因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故没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区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重视程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程序和档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指示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推进措施,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定期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是丰富公开内容。面向社会主动公开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决策、重大问题、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和办事指南等。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力度。注重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坚决不走过场、不图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