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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02/2017-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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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1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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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2016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更新时间:2017-03-06来源:作者:芦淞区教育局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由八部分组成,包括教育信息公开基本情况,重点教育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子路668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8580882)。
     一、教育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6年,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芦淞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区教育局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以芦淞区政府门户网、芦淞教育信息网等多种平台为窗口,以网络公开、现场公开、微信公开等多种形式为手段,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教育信息,全年共发布各类教育信息4000余条,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重点教育信息公开情况
  一年来,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保障整体公开透明的同时,重点做好中小学招生信息、公办教师招聘信息、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和财务信息等方面的信息公布。
     (一)中小学招生工作阳光公开
  芦淞区教育局已连续八年,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本地户籍居民子弟施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流动人口子弟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施行"统一报名、相对就近派分"。今年在招生工作中,首次开通了网上预约报名通道,所有报名信息、流程事项等均在网上公开,有3700多名学生通过网络通道完成报名,占总招生人数的55%,进一步提高了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极大地方便了学生入学报名。
  1.加强政策公开,确保入学机会均等。每年四月末至五月初区教育局通过多种渠道发动招生宣传,做好招生服务工作。一是通过各大媒体、网站公布招生工作方案,公布网上报名预约通道的具体信息;二是统一部署各中小学校联合街道社区等部门以"入学公告"的方式将招生服务区范围、报名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广泛张贴于学校门口和服务社区;三是向所有区属幼儿园毕业班的孩子和家长发放招生简章;四是设立服务咨询站和服务热线电话,从群众关心的就学问题入手,拓宽服务途径,实施便民服务工程,对上门咨询政策的家长发放《入学报到须知》,对电话咨询的家长给予耐心详细地解答;五是采取"集中报名、统筹派分"的原则,于8月5日—10日在樟树坪小学设立流动人口子女就读报名点,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工作人员负责网上预约信息的确认、政策咨询及部分现场报名等相关事宜。
  2.加强结果公示,确保招生行为规范。一是本地户籍居民子弟报名时由学生家长持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证件直接到范围内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区教育局统一下校核查证件。整个招生过程区教育局、学校和家长共同参与,相互监督,保障了户籍居民子弟都能享有就近读书的权益。二是对于在我区公办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子弟,有意向继续就读我区公办初中的,区教育局会将统筹派位结果直接反馈到对应小学,由小学统一向学生及家长公布派位结果。三是对于要入读我区公办中小学的新生和插班生,采取集中报名登记的方式,由区教育局根据剩余学位情况在电脑上进行统筹派位,在各学校设立派位结果公示点,张贴全区各校派位榜单18份。四是初升高严格执行市教育局相关政策和办法,公示指标生和享受少数民族、艺体特长优待政策的学生名单。招生期间,有55%的新生报名资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上报,报名程序、报名资格公开透明,全程公开纪监部门及教育局24小时监督热线,随时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全年未接到一起招生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拿、卡、要的相关案件投诉举报。
  (二)公办教师招聘信息公开及时透明
  我区公办教师招聘信息均以芦淞教育信息网、芦淞政府门户网和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为信息公布主平台,及时、准确公布教师招聘有关信息。今年首次面向全国应届师范毕业生进行高校现场招聘,招聘信息在网上和招聘现场同步公开,进一步增强教师招聘透明度。
     1.确保全流程公开。2016年公办教师信息公开从招聘公告到拟聘用人员公示,包括报名、笔试、面试、岗位公示、体检在内的7个环节,实时发布相关信息15份,覆盖招聘工作的全部程序。所有流程都有第三方监督,真正做到公开透明。
     2.确保全人员知晓。为进一步保证信息公开的有效性,自面试环节开始,在按要求公布信息的同时,面试通知、面试结果、体检通知和岗位选择信息均点对点地传达到每一个考生。整个招聘期间,没有出现一例因信息公布产生的延误和纠纷,切实保障考生的知晓权。
  (三)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公开定点定期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全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每年的3月启动,同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面发布《芦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包括具体的报名时间、申报流程、报名条件、现场认定等相关信息。根据认定流程,完成师范类和非师范类考生的现场认定工作之后,将认定结果及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和"湖南省网上政务中心和电子监察系统"予以公示。
  财务信息公开多种多样
     财务信息公开包含财政核拨的各种专款、专项资金,三公经费公开,重要财产、物资的购置和损失,建设工程项目和维修项目经费落实、公开招投标以及全过程监督情况等。采取定期公开和不定期公开相结合,财务公开的形式主要有在校务公开栏公开、通过财务会审小组公开、采用报告制形式,利用会议向全体教职工报告公开,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公开,其他的形式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芦淞教育信息公开明确主渠道多点开花。2016年,芦淞区政府门户网、政务窗口和"芦淞教育"微信公众号、株洲教育网是教育信息公开主要平台,突出重大事项公开,就新校建设等重大项目和招生招聘等重大事项在湖南教育新闻网、株洲日报、株洲新闻网、红网等主流媒体上实时发布公开。以政务窗口、现场咨询和电话咨询等形式对教育招生政策、贫困生资助政策等内容进行解读。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区教育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区教育局信息公开不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区教育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职责梳理和管理理念还有待加强。因职责分工和教育事业的特殊性,使得教育信息公开工作与区教育装备站、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工作有部分重合,对教育信息公开的认识还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教育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宽。在教育现代化和"互联网+"的背景下,教育信息公开还没有充分发挥网络平台和新媒体的开放优势。
  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措施加以整改。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相关文件指示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推进措施,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认识,理清职责,要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理顺职责归属,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边界。二是丰富公开内容,面向社会主动公开社会普遍关注的教育招生、教师招聘和教师资格认定等事项。三是加强自查自纠,将建立集信息公开与内部管理于一体的教育信息系统,注重教育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