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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02/2016-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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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1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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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芦淞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6-07来源:作者:字体[ ]

 
 
 
 
 
 
芦统发〔2016〕13号
 
株洲市芦淞区统计局
关于印发《2016年芦淞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统计法》和市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16年统计法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16年芦淞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6月3日
 
 
 
2016年芦淞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16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从源头上遏制“数字上的腐败”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统,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进全区统计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一、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2016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全区各级统计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抓好统计普法教育。积极拓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领导统计工作,带头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履行独立统计、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责。
(二)抓好统计普法宣传。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科学制定统计“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不断拓展统计普法渠道,积极创新统计普法宣传形式,扩大统计普法效果,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充分利用统计执法检查、统计巡查、业务培训和业务检查等机会,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充分借助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各种媒体在“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特殊时机,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不断推进统计法定权益义务告知确认工作,确保现有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事务告知基本全覆盖。
二、切实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科学把握新常态下统计法治工作新要求,既要严肃查处虚报、代报、按指定报送,更要严格查处瞒报、漏统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一)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高效率抓好常规执法检查,对全区企业的常规执法检查单位不少于30家,对发现的统计违法的对象坚决依法进行查处;高质量抓好重点检查,将上级转办、群众举报、媒体披露、领导批示的案件以及数据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行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组织精干力量,深入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高标准抓好专项检查,将专项治理、联网直报、农业普查、小康监测等中心工作和专项工作列为年度专项检查对象,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对重点区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专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二)加大统计违法处罚力度。对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处理,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根据统计违法案件的性质和影响,适时采取内部通报、政府通报和媒体曝光。区统计局在向市统计局上报1起典型案件的同时,将曝光2起统计违法典型案件。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严格按照《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关于贯彻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统计专栏进行公示,充分发挥信息公示的警示作用。
三、着力抓好统计巡查督查工作。今年将结合省、市统一部署及《株洲市统计工作规范》落实情况,对各街道、镇进行统计巡查和督查。
(一)突出重点巡查对象。在认真组织开展常规巡查的基础上,将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