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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02/2018-0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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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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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一、党政领导分工刘正午(党委书记):主持...
更新时间:2018-03-27来源:作者:字体[ 大 中 小 ]
一、党政领导分工
刘正午(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许 玲(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审计工作。
王 锷(党委副书记):主管办公室、资产管理、政务中心、群团、宣传、应急、文体、档案、城建、特色小镇、安居工程、危房改造、两型、招商引资、项目招投标、创文工作,分管党政办、城建办。
刘 湛(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全面工作,主管政法、综治维稳、司法、信访、禁毒、交通安全工作,分管综治办。
唐胜军(原大京党工委委员、人大联络室主任):主管农业、林业、水利、粮食、移民后扶、河长制、食品药品、美丽乡村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办。
何林保(党委委员、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兼)):主持政协联络工作,主管工会、项目征地拆迁、项目协调工作,联系教育,分管项目办。
曹新文(原大京党工委委员、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兼)):主管民政、残联、民宗、敬老院工作,分管民政办。
林孟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管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
刘佳佳(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主管经管、村财、安监、消防、统计、企业、科技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
张 明(党委委员):主管党建、组织、统战、老干、人事、劳动保障工作,分管党建办、人事劳动保障站。
张立武(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主管武装、城管、拆控违、国土、环保工作,分管城管办。
田玉蓉(人大副主席):协助人大主席分管人大工作,主管卫计、红十字会工作,分管卫生办。
陈淳(公安特派员):协助分管综治维稳工作。
李利玲(副科级干部):协管财政、审计工作,分管财政所。
二、镇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及人员安排
详见附件《白关镇2018年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及人员安排表》
附件:白关镇2018年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及人员安排表
附件1
白关镇2018年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及人员安排表
序号 | 部门 | 职责 | 联系区级部门 | 人数 | 主管领导 | 主任 | 人员安排 |
1 | 党 政 办 | 1. 贯彻落实镇党政联席会形成的决议、决定,负责依法行政、综合协调、信息综合及督促检查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重要会议组织、重大接待以及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机关后勤、资产管理、机关管理工作; 2. 负责政务中心、应急、文体、宣传、团委、妇联等工作; 3.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大、区委宣传部、区档案局、区应急办、区妇联、团区委、区文体旅局、区政务中心、区信息中心 | 6人 | 王锷
| 欧阳夕(人大专干) | 罗慧娴(文体专干) 陈勇(宣传专干) 刘莹红(妇联主席) 张异兰(资产管理员、食堂管理员)刘军(仓库保管员) |
2 | 城 建 办 | 1. 负责村镇规划、基础设施建设; 2. 负责产业发展、特色小镇及新型城镇化相关工作; 3. 负责安居工程、危房改造等相关工作; 4. 负责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 5. 负责项目招投标及招商引资; 6. 负责两型建设相关工作; 8.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城建局、区发改局、区商粮局、规划芦淞分局、区文明办、区两型办 | 4人 | 王锷 | 过亚群 | 袁高明、张汉钦、何伟强 |
序号 | 部门 | 职责 | 联系区级部门 | 人数 | 主管领导 | 主任 | 人员安排 |
3 | 综 治 办 | 1. 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制定治安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排查治安重点,整治治安秩序; 2. 负责基层信访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3. 做好禁毒、司法行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等工作; 4.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 5.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区政法委、区信访局、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芦淞公安分局、董家塅公安分局、芦淞交警大队 | 7人 | 刘湛 | 刘颜标 | 黄海军(司法所长)、 刘小华(群众工作站站长)、 李杰(武装专干)、 周卫伟、 黄晶(禁毒专干)、雷云禄(教育专干) |
4 | 经济 发展办 | 1. 负责村账管理; 2. 负责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 3. 负责企业管理、指导及统计工作。 4. 负责科技相关工作; 5.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 区经科信局、区科协、区乡财中心、区统计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工商芦淞分局 | 6人 | 刘佳佳 | 刘佳佳 (副主任何光球) | 罗新文(安监站长) 姜利辉(统计站长) 李臻敏 严妙(主管会计) 周儇(村账审核兼敬老院会计) |
序号 | 部门 | 职责 | 联系区级部门 | 人数 | 主管领导 | 主任 | 人员安排 |
5 | 民 政 办 | 1. 负责低保、五保调查、报表、信息报送等工作; 2. 负责救灾、救济工作;负责优抚、参战人员的待遇及资金发放工作; 3. 负责残疾人及老龄、慈善工作; 4. 负责敬老院管理; 5. 负责民政惠民资金及物资发放工作; 6. 负责民族宗教工作; 7.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 区民政局、 区残联、区慈善办、区民宗办 | 6人 | 曹新文 | 邱思岸 | 王琼琴(内务)、 刘翔(残联专干、粮食直补专员)、 游烈胜、马晓峰、钟妮(工会副主席) |
6 | 人 事 劳 动 保 障 站 | 1. 负责劳动保障、就业培训相关工作; 2. 负责人事相关工作; 3. 负责社会保险工作; 4. 负责劳动争议调整和维权工作; 5. 负责劳保惠民资金发放及审核把关; 6.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 区人社局 | 3人 | 张 明 | 康峻鸣(人事专干、新农合专员) | 陈自强(劳动监察) 王晚艳(新农保专员) |
7 | 党 建 办 | 1. 负责镇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建设; 2. 负责辖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3. 指导基层党的建设,负责干部教育管理;负责老干工作; 4. 负责统战工作; 5.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 区委组织部、 区委统战部、 区老干局 | 4人 | 张 明 | 陈天元 | 邹健(统战专干) |
序号 | 部门 | 职责 | 联系区级部门 | 人数 | 主管领导 | 主任 | 人员安排 |
8 | 农 业 农 村 办 | 1. 负责农业、林业、畜牧水产工作; 2. 负责水务管理和移民后扶管理; 3. 负责“三防”(森林防火、动物防疫、防汛抗旱)工作; 4. 负责能源、农电等工作; 5. 负责农机管理和农产品安全工作; 6. 负责河长制日常工作; 7. 负责美丽乡村建设日常工作; 8. 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9.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农村工作局、区食药监局 | 7人 | 唐胜军 | 黄伟(兼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董才斌(副主任) | 包向阳(林业站站长) 林孜(食药站站长) 黄伟平、 袁凤高(林场)、 赵扩林(林场) |
9 | 卫 生 办 | 1. 负责人口计划制定、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2. 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宣传,督查指导村级计划生育工作; 3. 承担生殖健康宣传、咨询、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 4. 负责卫生防疫工作; 5. 做好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卫计局、区红十字会 | 5人 | 田玉蓉 | 田玉蓉(副主任文章) | 张利、唐岚、谭忠清、黄鲁军 |
序号 | 部门 | 职责 | 联系区级部门 | 人数 | 主管领导 | 主任 | 人员安排 |
10 | 城 管 办 | 1. 负责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负责“门前三包”工作的指导、实施和监督,协助执行城管执法工作; 2. 负责爱国卫生、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工作。 3. 负责村民建房审批、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和规划等工作; 4. 负责拆违控违工作; 5.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城管局、区城管大队、区建管委、区环卫处、区爱卫办、区拆违大队、国土芦淞分局、环保芦淞分局 | 7人 | 张立武 | 王宇智(国土专干) | 宋经凯(拆违中队长) 沈皓忠(城管中队长) 谭大威(环保站站长、国土专干) 王丽(妇联专干) 朱建平、李斌 |
11 | 财 政 所 | 1. 负责财政综合管理; 2. 编制镇财政年度预算,做好财政年度预决算; 3. 负责财会工作,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管理好预内、预外资金和国有、集体资产; 4. 负责对村(社区)及下属单位的财务审计、监管和业务指导工作; 5. 完成镇年度财税工作; 6.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 4人 | 李利玲(工会主席) | 易洪毅 | 曾仲嫦(出纳)、 文馨(项目会计)、陈烨(机关会计) |
序号 | 部门 | 职责 | 联系区级部门 | 人数 | 主管领导 | 主任 | 人员安排 |
12 | 项 目 办 | 1.负责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2.负责项目建设协调等工作 3.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征管办、新芦淞集团、 国投集团 | 8人 | 何林保 | 李杨 | 杨建辉、彭建良、陈巧雄、何初林、罗建明、袁汉辉 周维 |
13 | 纪 检 监 察 室 | 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决议、决定,落实镇党委、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辖区反腐倡廉工作; 2. 受理、查办镇域范围内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控告、举报及违纪违法案件; 3. 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进行督促检查 4. 完成上级纪检机关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纪委 区监察委 | 2人 | 林孟超 | 林孟超 | 易飞武(纪委副书记) 肖潇 |